分账支付制度明确,所有新建工程项目签订施工合同之时,必须单独核定项目人工费总额、人工费占总工程款比例,在项目资金账户下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子账户,实现工程款与人工费分账管理、独立拨付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,必须优先将核定比例的人工费足额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,剩余工程款方可拨付至总包单位一般账户,彻底杜绝总包单位挪用人工费抵扣材料款、租赁费、其他欠款的问题。
政策同步明确监理单位、建设单位的审核监管责任,进度款拨付前,监理单位必须对人工费核算金额、拨付流程进行复核签字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;工资专户内的所有资金,仅可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,不得挪作他用、不得抵扣其他债务、不得随意划转。对于未落实分账支付制度、违规拨付资金的项目,监管部门将暂停项目资金拨付、责令停工整改,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信用处罚。该制度的全面推行,彻底重构了项目资金拨付体系,从制度层面杜绝了人工费挪用风险,极大提升了劳务企业和农民工的薪资保障力度。

